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新《农安法》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实现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
为切实抓好新《农安法》学习宣贯工作,咸宁市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局坚持学法力行,组织开展培训会、设点宣传,拉横幅,下乡镇,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多措并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咸宁市农业农村局的整体部署下,农产品监管者、生产经营者及消费者都对新农安法有了全面认识。
农产品监管者:为工作提供方向和保障
新《农安法》实施后,长期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农安局工作人员潘小川表示,感受最深刻的是职责更清、对象更明、处罚更大、范围更广。新《农安法》贯穿农产品生产、加工、物流、销售、消费环节,构建全链条治理、全过程监管新格局,十分契合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为新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方向和保障。
潘小川:“咸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近年来,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积极推动“双安双创”,不断完善“五大体系”,扎实实施“十大工程”,搭建完成全区“区-镇-村”农安三级监管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态势总体向好,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吃的放心、吃的安心。”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咸安区经验丰富,于2018年获得“湖北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2020年获得“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称号。
新《农安法》实施以来,为了确保其在咸安区得到全面有效的宣传和贯彻,在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大力指导下,在咸安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咸安区农业农村局积极行动,多措并举。
潘小川:“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咸安区农业农村局新《农安法》宣贯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强化宣传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和学习培训,截至目前,共开展培训8期培训430余人次,制作宣传展板5块,悬挂横幅4条,发放新《农安法》380余本、宣传折页470余份、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单3000余份。三是强化投入品监管。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从投入品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强化技术推广。在全区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百亩示范片10个、千亩示范区1个,已开展农作物病虫防治面积57万余亩次,统防统治面积26.1万亩次,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4%以上;绿色防控示范推广面积53万亩。五是强化监测检测。配合完成省、市农产品监测抽检工作,认真开展区级监测抽检1次。全面落实生猪瘦肉精检测、非洲猪瘟病毒检测以及禽类兽药残留检测。六是强化网格管理。建立178人“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管理队伍,实现涉农乡镇、村(社区)全覆盖。”
谈到未来发展,潘小川表示,下一步,咸安区也将以宣传贯彻新农安法为契机,以“守好安全底线、努力推动优质高线”为目标,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力度,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持续引导主体进行绿色有机生产,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口,推动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生产经营者:为生产提供更高的标准
随着新《农安法》的实施,生产经营者们迎来了一个更加规范和有序的市场环境。新《农安法》也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黄荆塘茶叶专业合作社生产负责人杨浩对此颇有感悟。
黄荆塘村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汀泗桥镇,是咸安区建设的茶叶专业重点村,2016年7月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采取“合作社 基地+农户”成立咸宁市黄荆塘茶叶专业合作社,组织和带动全村参与茶叶基地建设中,农户参与率达到85%以上,2021年合作社获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杨浩:“这些年,社会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越来越强,对农产品要求也越来越高,消费观念已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安全”转变,更多地考虑农产品是否安全、是否有益于健康。因此,作为一个农产品生产者,只有生产安全的农产品,才能给自己挣来效益,也才是真正贯彻落实新《农安法》对生产安全农产品的要求。”
黄荆塘茶叶专业合作社从自身出发,在日常生产管理中深入贯彻新《农安法》的要求。一是依法履行法律责任。认真贯彻新《农安法》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二是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不购买、不使用国家命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等农业投入品,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科学合理用药、施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护产地环境,不造成污染。三是积极建立可追溯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决不允许有问题的农产品流入市场,严格按照《农安法》和绿色食品生产管理要求,建立产品质量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农产品生产记录,生产的产品包装统一印有“绿色食品”标识上市,主动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四是自觉接受监督。坚持诚信生产,生产和加工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的标准技术执行,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打击制售伪劣农产品行为,全力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秩序和环境。
消费者:为消费提供安全的食品来源
新《农安法》旨在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它的实施将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让人民群众吃得更加放心。
咸安区作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政府很重视食品安全和农产品安全,在抓好监管者和生产者管理的同时,采取拉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传单等一系列举措深入贯彻新《农安法》,使宣传落到实处。
咸安区消费者晏平说:“我们日常生活中食用的大部分都是农产品,因此农产品安不安全直接会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多亏了这样的宣传,让我们广大消费者更直接地了解农产品,安全放心的农产品,如果发现问题可以怎么提出诉求得到解决。”
在今年举办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上,晏平在咸安区农业农村局设立的咨询台处领取了相关书籍,工作人员向他介绍了新《农安法》的调整,比起原版,新《农安法》更符合现在的消费环境,把农产品生产者放到了更明确的位置,是第一责任人,同时新《农安法》也将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监管,明确了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可以说进行了全链条监管,同时提出了加强自检和执行承诺达标合格证。
晏平表示,新《农安法》让我们消费者在购买农产品的时候,知道了可以向销售者索取一些凭证,如猪肉可以看“两章两证”,蔬菜等农产品可以看合格证,“二品一标”生产的农产品是否可以贴相应的标识等等,这样有助于我们更简单方便地购买到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咸宁市新《农安法》贯宣活动,从三方面入手,提高了群众对新《农安法》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助力咸宁各县(市、区)创建“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有助于在全社会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作者 | 徐坤洋 咸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
编辑 | 谢珊
编审 | 刘友智 何聆溪 纪晶
监制 | 田国英